招標資訊
![]() | 第 頁,共 55 頁 | ![]() |
臺北市大龍新城地下停車場辦理場地公開招標,敬請本會會員踴躍參加投標 |
---|
2021-11-09 公告「臺北市大龍新城地下停車場辦理場地公開招標」開標日期及地點。 依據: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4條第1、3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代號:TP-11001。 二、招標名稱:臺北市大龍新城地下停車場辦理場地公開招標案。 三、招標機關:臺北市市場處(以下簡稱本機關)。 四、招標機關地址: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五、聯絡電話: (一)場地現況:公有零售市場科莊小姐(02)25505220分機2107。 (二)招標疑義:資產科鄭小姐(02)25505220分機2503。 六、招標標的所在地: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 七、招標標的範圍: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地下1樓至地下4樓(不含大龍新城6樓至13樓住戶138-161、164-167、173-175、178-182號及五金工會172號,共37格私人產權停車格)。 八、投標資格摘要: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含)以上之公司(含外國公司)組織,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停車場業務之公司(含經認許之外國公司)組織,須提出營利事業登記、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含外國公司),其營利事業營業項目應與停車場經營業務相符。 九、底價:底價為5年總使用費新臺幣29,334,960元整(含稅)。 十、押標金:新臺幣2,933,496元整,押標金不足者視同廢標(限向指定銀行繳納)。 十一、保證金:按決標金額百分之十計收,由得標廠商繳納(依招標須知規定辦理)。 十二、投標方式: (一)領購投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18日下午5時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於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投標廠商逕向本機關秘書室洽買招標文件或至本機關網站(https://www.tcma.gov.taipei)免費電子領標。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整。 (二)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110年11月18日下午5時前寄達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至本機關總收文。 (三)收受決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臺北市市場處總收文)。 (四)開標時間:110年11月19日下午2時整。 (五)開標地點: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開標室)。 (六)決標方式:不低於底價最高標者得標。 十三、訂約及使用費之計算: (一)訂約: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依本機關發函通知簽訂行政契約之日期辦理,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至本機關辦理訂約手續。 (二)使用費之計算:自訂約之日起同時計算使用費。 (三)得標廠商應於訂約日前會同本機關點交場地及其設備,完成點交後即由得標人自行看管,其水電費自點交之日起由得標廠商負擔。 十四、使用標的除現行業者營業設備外,一律按現狀辦理提供使用、點交,投標人應自行赴現場勘查清楚,未赴現場勘查者,亦視同瞭解場地現況,投標或得標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五、得標人應於簽約日前繳交保證金,凡未於規定期限內繳款者,視為放棄得標權,所繳押標金視為違約金,不予發還。 十六、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依本案投標須知及場地使用行政契約辦理(本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十七、其他事項: (一)得標廠商同意本機關於簽約後將得標人之名稱,連同使用標的、使用面積、使用費、計收方式、使用期間等資料,提供臺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依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並自簽約日起至契約屆滿後六個月內,於臺北市網站公告。 (二)本機關如因配合政府實施國家政策、執行都市計劃或變更、執行市場興建計畫、開發利用或其他重大事故發生,需終止契約收回使用標的。 (三)本公告事項,如刊登錯誤或字跡不清,以實貼本機關公告欄者為準。 |